《道德经》第十九章:原文、译文与感悟
《道德经》第十九章:原文、译文与感悟
正文据传世本分章;原文由繁体转写为简体,并与常见王弼本互参。个别字句与出土文献或注本或有异,读原典时请对照专书。
原文
第十九章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
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
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
此三者以为文不足。
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译文
本章常称「绝圣弃智」。首节先论「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」;继而分说「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」;末以「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」收束。全篇大旨,在修身与治世中体会「道」之自然、无为与反本之义(译文为意译,侧重可读;与注本字句或有出入,请参校原典)。
感悟
「绝圣弃智」一章,可与「无为」「自然」「反本」等主线相参。读毕可掩卷一想:何者当「损之又损」,何者当「辅万物之自然」。
个人读书记录,非学术考据;若深入研读,宜参校注本与出土文献。
